中普防雷讯日前,《沈阳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已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9月27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气象局局长张立祥介绍了条例的相关情况。《条例》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由气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还规定,防雷装置检测应每年进行一次,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检测应每半年进行一次。防雷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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