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自2012年3月9日施行以来,对规范防雷减灾活动起到了重要作用。2015年以来,随着“放管服”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规定》与上位法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新要求、新任务已不相适应,亟需修订。衡水市气象局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将《规定》列入了2018年衡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修订计划,通过书面函询、座谈会、官网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组织完成了《规定》修订工作,并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
《规定》对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划分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及雷电灾害应急等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对部分条款文字表述做了修改,厘清责任边界,完善责任体系。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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