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局要求,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管理工作。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严格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完善防雷安全监管重点清单;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建立健全防雷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防雷安全监管的重点范围和对象,切实消除防雷安全隐患。
进一步加强防雷行政审批工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按照《贵州省气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四同”规范指导清单》和当地政府政务服务的要求,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和网上审批,严格规范许可流程,及时调整、更新办事指南。运行中国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系统”,进一步做好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工作。
同时,不断提升防雷减灾安全监管能力,做到经费有保障、监管全覆盖;通过部门合作和执法巡查,强化检测市场和资质单位管理;完善企业集约化管理,积极参与防雷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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