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GPS接收站防雷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基GPS接收站的雷电防护原则、雷电防护区及防护等级的划分、地基GPS接收站防雷设计、施工要求,GPS\MET的天线、电缆、机房、传输系统、供电系统、其他附属装置的防护及等电位连接与接地。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地基GPS接收站的防雷设计、施工。原有地基GPS接收站防雷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54—19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QX2—2000 新一代天气雷达站防雷技术规范
QX3—2000 气象信息系统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规范
QX/T10.2-2007 电涌保护器 第2部分 在低压电气系统中的选择和使用原则
QX/T10.3-2007 电涌保护器 第3部分 在电子系统信号网络中的选择和使用原则
QX4—2000气象台(站)防雷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本标准未特别给出的通用性定义,见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术语和定义。
3.1 地基GPS接收站Ground-Based GPS Receiver Station
进行连续GPS观测的台站。
3.2 标墩 Biao Dun
建立在稳固的基岩或坚实的地基上,使设备具有良好稳定性的钢筋混凝土基础。
3.3 迎风面 Windward Side
雷云天气的主要上游风向。
4 防护原则
4.1 地基GPS接收站建(构)筑物的外部防雷设计应按GB50057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进行设计
4.2 地基GPS接收站的内部防雷设计应采用屏蔽、等电位连接、电涌保护、共用接地系统和合理布线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护。
4.3 防雷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
5 雷电防护区及防护等级的划分
5.1 雷电防护区划分的原则
按电磁兼容的原理把地基GPS接收站所在建筑物按需要保护的空间由外到内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LPZ),以确定各LPZ空间的雷击电磁脉冲的强度及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2 雷电防护区可分为:
—— 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本区内的各类物体完全暴露在外部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外,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本区内的电磁场未得到任何衰减,属完全暴露的不设防区。
—— 直击雷防护区(LPZOB):本区内的各类物体处在外部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之内,不可能遭到大于所选滚球半径对应的雷电流直接雷击;但本区内电磁场未得到任何衰减,属充分暴露的直击雷防护区。
—— 第一屏蔽防护区(LPZ1):本区内的各类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流经各类导体的雷电流已经分流,比LPZ0B 区进一步减小;本区内的电磁场强度可能得到的初步衰减,其衰减取决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
—— 第二、三、...屏蔽防护区(LPZ2、LPZ3、...):为进一步减小所导引的雷电流及电磁场强度而引入的后续防护区,一般指建筑物内专设的屏蔽室或设备屏蔽外壳等。
皖公网安备 34019202000010号